原平市教育科技局2015年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科学规划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就学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忻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区域,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服务区域招收新生,确保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按时入学。
2、坚持科学规范的招生原则。严格规模、轨制,小学班容量起始年级限定在45人以内,小学学段之内不超50人;初中班容量起始年级限定在50人以内,初中学段之内不超55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均衡编班,不得组织分班考试,不得招收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同等义务教育。
4、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划分坚持基本稳定、适时调整、听证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5、坚持义务教育标准化原则。学校的规模、轨制要符合学校的办学条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轨、超额招收学生。
6、按时办理入学注册。各学校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入学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9月15日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7、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的招生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轨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无序竞争的违规行为。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划分情况
〈一〉城区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
原平一小:东至京原南路西(不含旧化二厂宿舍);西至永康路;南至商汇街——体育场一线以北;北至幸福东街以南(不含被服厂宿舍)
原平二小:东至京原铁路线以西;西至京原北路以东;南至前进东街以北;北至平安大街以南。永兴北路以西,京原铁路以东为二小、兴原实验小学共管服务区。
原平三小:东至永康南路两侧(不含八一嘉苑)和永康北路以西;西至前进街拐弯(云中路)——文化路以东一线;南至青年街北;北至迎宾街以南(含原平一中宿舍区)。
原平四小:东至京原南路东侧(大十字街口至流金街口);西至永康南路以东(不含南路两侧);南至建设街以北;北至商汇街以南——体育场一线。小集镇原四小服务区过渡为四小、九小共管服务区。体育南路与永康南路之间的青年街两侧属四小服务区。
原平五小:东至京原北路以西;西至永康北路两侧;南至幸福东街以北(含被服厂);北至平安西街以南。
原平六小:东(1)至化二(西环路)两侧(包括化二),东(2)至青年西街以南,文化南路以西;西至尚家庄;南至解村乡政府;北至平安大街两侧。
原平九小:北至青年街;南至小集镇、焦化厂、煤销站;东(1)至化肥厂生活区东侧;东(2)至建设街以南、京原路西;西至文化南路以东(含青年街以南永康南路两侧)。小集镇原四小服务区过渡为四小、九小共管服务区。
原平七小:东至京原北路两侧;西至西镇新区;南至平安西街以北;北至文殊庄。
原平八小:棚户区、康乐小区及其周边流动人口子女。
原平十小:东至永兴路西;西至京原南路东;南至电厂;北至前进东街以南。
忻州兴原实验小学:东至永兴路东;西至①永兴南路西侧;②京原铁路线以东;南至军供站;北至平安东大街南。铁路职工子弟、中电投职工子弟属兴原实验小学服务区,不含三街学生。永兴北路以西,京原铁路以东原二小服务区属二小、兴原学校共管服务区。
〈二〉城区初中服务区划分情况
实验中学:北至幸福东、西街以南;南至青年街以北;东至体育路以西(公安、检察院、法院宿舍);西至一五二处(含尚家庄)。
原平四中:东至工程路京原铁路以西;西至①体育路以东②青年街以南,永康南路一线,文化路一线;南至热电厂一线;北至平安大街两侧,富民路以东(含两侧)。
实达中学:东至京原北路以西;西至教育北路以东;南至幸福东、西街以北(含被服厂);北至文殊庄。
太平街中学:东至太平街、解放街;西至永兴路以东;北至平安东大街两侧;南至解放街村南,新原联校小学毕业生。
忻州四中:东至永兴路东侧;西至工程路以东——京原铁路以东;南至军供站,北至平安东大街以南;铁路职工子弟、中电投职工子弟属忻州四中。
各联校中小学按乡镇所在区域招收学生。
三、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时间、地点、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服务区所在学校。
(三)报名条件
1、小学一年级: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具有原平籍户口(居民户口簿)、外地务工《人口暂住证》、《就业合同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
3、具有《房屋产权证》、《出生证》、《山西省预防接种证》,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需持有《租房协议》。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区所在公办学校报名登记。
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教育局统一按免试、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服务区所在的初中学校就读。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1、7月10日—7月25日。新生按指定区域到所属学校报名,接收学校要严格审查新生的相关证件,不得接收200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向社会公示一周。
2、8月15日前,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8月25日—8月31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纪检、新闻媒体及及家长代表参与,现场编班,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
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全部面向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应主要面向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同时也可以根据办学实际,适当招收一定比例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但招收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比例严格控制在30%以内。
2、招录方式
民办学校招生中,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综合素质考查等方式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凡是自愿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与民办学校签订相关入学协议。凡是已签订入学协议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入学学位。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和时间要求,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民办小学班容量新生控制在45人以内,民办初中班容量新生控制在50人以内。凡是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教育部门一律不予新生学籍注册。严禁各学校擅自超计划、超范围、超班容量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生入学,严禁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严禁将各种成绩或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实验班。
3、时间安排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20日,其它时间安排和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六、有关说明
1、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
小学:原平二小、原平四小、原平五小、原平六小、原平七小、原平八小、第九小学、第十小学、兴原小学。
初中:实验中学、原平四中、实达中学、太平街学校、忻州四中。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服务区学校须兼顾学校的规模轨制,不得择校,学校应优先安排在本服务区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服务区学校超班额无法安排就读,可调整到相邻服务区学校就读。
3、父母外出务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并提供父母外出务工暂住证等务工证明到服务区学校报名登记。
4、无房产证、有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交款凭证且能提供闭路电视入网证、天然气、水电票据等相关证明的服务区适龄儿童可到服务区报名登记。
5、属原平一小、三小服务区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前进街为界,以北到原平五小、六小、七小就读,以南到第九小学、第十小学就读。
6、父母在原平居住的,以父母居住地认定服务区,不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址认定。
7、有住房未居住已出租给别人或购买在建住房,以现居住地认定。
8、马路两侧指单位或住宅门指向马路开的。
9、京原南路原化二宿舍新建住宅归青年街小学服务区,旧住户归原平一小。
10、永康南路八一嘉苑属原平一小服务区。
11、军兴北小区(原286部队小区)和八一被服厂小区属永康小学;军兴南小区(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面)属综合构建实验小学。
12、柳巷二小区属第九小学服务区。
13、规划建设的万合苑小区属于第六小学服务区。
14、在七小就读的西镇户籍的文殊庄学生,属实达服务区。
15、根据2015年城区小学毕业生住址分布情况,为平衡学校的生源,原原平四中的服务区:永康南路以西,青年西街以南,建设街以北,云中路方向以东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实验中学就读。原实达服务区:幸福西街以北,迎宾街以南,永康北路以西,教育北路以东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实验中学就读。
16、先安排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及固定房屋一致的服务区适龄儿童,再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人房一致(有固定住房)”,“人户一致、人房分离(租房)”,“人、房、户都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17、已报名的学生在收到正式通知前,要接受学校入户调查审核。
18、城区学校报名后有空缺学位,教育科技局将依据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另定补缺方案。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分管副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严肃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2、健全工作制度。义务教育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影响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招生方案,建立完善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3、严格工作纪律。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
4、加强舆论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热点问题。
5、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局纪检监察股要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八、各校招生计划随后下发公布。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2015年7月2日
主送:各联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抄送: 市委秘书处、市人大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市政协
秘书处、本局领导,留存 共印40份